极向上的现代人,尤其是住在同一个院里的陈家人。陈家人厚,脑比一般人活络。陈家有个小他五岁的小姑娘,粉粉的像个团,非常可。小姑娘喜粘着他,追着他喊:“灏哥哥!”
一开始,他是嫌小姑娘烦的,他一个大她五六百岁的古人,整天被一个几岁的丫追着喊哥哥,想想都觉得难为。
可追着追着,他就喜上那个小姑娘了。小姑娘就像一个小开心果,无忧无虑的,跟她在一起,什么烦恼都会很快过去。小姑娘是真心喜他,有什么好东西都拿给他,惹得她的两个哥哥看他的神都是恨恨的。
那年她六岁多,他们一家三煤气中毒倒在家里。当时院里没有其他人,是她发现了他们一家三躺在地上。小姑娘吓得直哭,最后还是勇敢的将他拖了屋,他的父母也因为屋中了新鲜空气,逃过了一劫。
后来他跟着父母搬到了外地,几年后,他去老家找她,却发现她也搬家了,问了周围邻居,大家不知他们搬去了哪里。是他太敛,没有用登报的方式尽早找到她。等到好不容易遇到她,她又被张志捷足先登的算计走。也怪他受的儒家教育太,信奉什么君之,不愿意去夺人所。
结果,一步错,步步错,害她窝了半辈,最后死在了手术台上。
第19章 嫌弃
拿到考试成绩时,陈兰兰如释重负。三门课满分450,她考了三百多分,录取成绩280,她超了40多分,了省理工大学电气自动化专业函授班。辛苦了半年多,总算是有了个好的结果。
为了对朱灏表示谢,她决定请朱灏吃饭,还叫上了室友潘萍和黄静。
吃饭的地,定在了一家土菜馆,从他们住的电厂小区过去要几站路,陈兰兰打了辆黄面的,等她们三个赶到的时候,朱灏已经等在那里了。
黄静噗嗤一声笑了声,跟着,潘萍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朱科,你……哈哈哈……!”
陈兰兰嫌弃的看了他一,这人究竟发的哪门疯?要不是他摘了墨镜,她都没认来是他。
就见他穿着一条夸张的灰格拖地喇叭,脚又又宽,都可以扫大街了。还有他脚上的那双尖鞋,尖的都可以当武用了。上衣倒还正常,是一件立领的黑夹克。可他的发型是个什么玩意?怕是了半瓶丝吧!本来很神的板寸,被他得一一竖起,活像个刺猬。
朱灏:“……”他这是被小姑娘嫌弃了吗?他为了见她,又是买新衣服,又是发型,他容易吗?
还不是他妈说他穿得太保守像个老古板,让人不敢接近,让他接地气吗?他这和鞋可是自己妈拖着他去市里最时髦的那家时装店买的。当时他也觉得别扭,可店里的店员和他妈都说他穿了好看,他只好着买了。
结果,他捯饬了半天,用了小半瓶丝,还被小姑娘嫌弃了。这还不说,她还带俩大灯泡过来,他练了好久的话都没法说了。
“我自作主张了个红烧老公,这个难炖,我已经让厨师先炖上了。”朱灏将三个姑娘领了包间,桌上已经摆上了茶和瓜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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