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笑?”林琳没好气的说道,看着刘爱红嘴角隐秘的笑容,特别碍眼,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哎呦,我算是知道他为什么缠着你了,你说你翻个白眼都这么好看,我一个女人都动心,更何况他呢?”刘爱红夸张的捂着胸口,情不自禁的说道。
“少来了,怎么别人都没有你这么夸张?”林琳差点没有被她逗笑了。
她很清楚这副身体的模样,刚也只是有些清秀,如今被她的洗髓丹改造过后,也就是稍微的漂亮了一些。可以说是小美女,到绝对不是什么惊艳的女人。
之所以现在看着起眼,不过是因为,这个年代的女孩,都不注意保养,吃的又不好,皮肤不止蜡黄发黑粗糙,而且还有两朵红云。即便是十八岁的正青春的女孩,她的皮肤状态,也能和以后得二十多岁相比较了。
而林琳如今皮肤细腻白皙,胶原蛋白满满,又有一股清丽脱俗的气质,所以,才会让人第一次就注意到她。
这样的长相,若是放在后世,在各种化妆品下,真的不是什么引人注目的长相。不过,一个人吸引不吸引人,看的也不只是五官罢了。
“我上次送你的护肤膏你没用吗?怎么感觉你的皮肤还没有改善?”林琳开口问道。因为刘爱红是个五官明艳的女孩,两人又合的来,每次林琳对着她那粗糙的脸时,就忍不住觉得她浪费了上天给她的先天条件。
所以,她配置了养肤膏,专门去除红血丝,收缩毛孔,去除皮肤暗黄,让她擦着看一下。谁知道都过去一个星期了,还没有看到她的皮肤有改善多少。
刘爱红也对着林琳翻了个白眼,以为谁都像她一样,自己一个人居住,每天都收拾的干干净净。她虽然是她爸妈的老来女,但是,前面有三个哥哥,都已经娶了嫂子,有了孩子,侄子侄女也就比她小几岁。
虽然因为她妈当家,几个嫂子也不敢欺负她,但是也因为这份被她爸妈用钱买来的工作,让三个嫂子直接站在统一战线上。她们认为她一个女孩子,不应该有一份正式工,还不如把这个工作机会,留给了她大侄子。
可惜,这方面她没有妥协,也没有让着她大侄子。因为刘爱红太清楚这份工作对于她的重要性。基本上可以肯定,有了这份工作日后她的人生,将会特别的不同。
而这几年好多同学都上山下乡当知青,她不愿意走这条路,村子里什么水平,她知道的,毕竟,她爷爷那一辈就是在乡下,小时候还试着去田里干活,她受不了那个苦,即便是到现在,她还记得,那几个堂姐,第一次见她时,那眼里的羡慕。就因为她是城里人,不用再土里刨食,而且,每日里都能穿的干干净净,她爸妈有工作,能够养活他们一大家子的人。
再或者直接嫁人,但是,没有工作,这关系到她日后的生活水平。她没有那么无私,那么伟大,直接把这个到手的机会让出去。
不过,虽然她不喜欢三个嫂子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但是,换位思考一下,她也不会喜欢。虽然,这份工作,是她妈妈争取给她的。所以,当时就决定,工作以后,每个月除了身上留了五块钱作为零花钱,剩下的都交给她母亲,还了给她买工作的钱。毕竟,都是一家人,没有必要真的闹得不再往来,这样对谁都不好。
现在都交了两年了,每月十七,等她再交半年,当初买这份工作的钱就够了,以后她自己赚的所有的工资就都是她的了,她也该为自己准备一份嫁妆。
是的,刘爱红有一个对象,两人刚刚确定关系,就约着,等刘爱红二十岁的时候结婚。这个要求,是刘爱红刚确定关系的时候,就决定下来的。
而且,林琳也是见过一次,所以,林琳才做了护肤膏给她。让她好好保养一下,毕竟,女为悦己者容。
“我上次带回去,还没来得及用呢,就被我侄女拿走了,我嫂子也觉得,我该送给她女儿,所以,一直在一旁帮腔作势,懒得理他们,又不能为了这事吵架。有时候想着,还不如早一点嫁人了,至少能有一个自己的房间。”
“那你赶紧的嫁啊,反正人家莫子豪估计早就盼着你嫁人了,好光明正大的带出去,干啥非得在等一年?你说你们老这么着也没办法啊,你爸妈都不管吗?”林琳听这事都觉得棘手,一家人窝在一起,老是吵吵闹闹,矛盾不少。特别是有三个看刘爱红不顺眼的嫂子。
“我这份工作,我爸妈都为了我惹了三个哥哥,再说了,这点小事也不能老吵下去,时间久了,总会伤感情的。我就怕我哥他们以后都不孝顺我爸妈!林琳,你说人长大怎么就都变了?明明我小时候,我们兄妹四个关系都挺好的,怎么长大了,他们就都变了?还是你幸福,你两个哥哥嫂子,对你多好啊!”说着,一脸的的黯然神伤,变成了艳羡。
林琳听到这话的时候,没有说话,她其实懂,人有了自己的小家庭的时候,就会越来越自私。所以,那么多人,才会喜欢孝顺的孩子。
就比如,余承德这个男人,在她或者少数人眼里看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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