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许多读者提到有些细节上,前面与后面不搭,这其实不是逻辑问题,而是记忆问题,其实这本书写着写着,我就发现我选择了一最愚蠢的写法,因为我开始就透了主角最终要什么,而且是相当明确的透了,我本是想着设悬念的,但是我后来慢慢发现,这样写真的很蠢,因为时时刻刻都在考验着我的逻辑思维与记忆力,稍有差错,就非常的明显,简直一目了然啊!
想明白了这一,秦逸吐一气。
这本书语言风格上,走得也都是轻松幽默的路线,我本人并不太喜正儿八经的装的叙述,我也不是一个喜装的人。
当然,这本书上除了搞笑段之外,同样还有大量血的打斗,以及斗智斗勇的节,甚至还有不少大规模的战争。
读者朋友们的评论中,对这本书存在最大异议的地方,还是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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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其实新书已经来了:《九天圣皇》,上七十万字了,迎大家支持!
穿白袍,如同九天仙落凡尘的剑皇,喜不已,将那绝的小脸,微微的仰起,浮现起一抹傲然之,仿佛是在对这个世界说:哼哼,这是我男票!
其实,到底有没有写完,还不确定,前文有铺垫,这本书中到目前为止,书中所有的容,都是发生在界的故事,还有上界。后面到底还接着写不写上界的故事,我还没有确定来。
我写书的目的,就是想让大家乐一乐,让大家在工作之余,学习之余,乐一乐、放松放松心神,如此,之后不论是学习还是工作,效率应该都会更些。
“呵呵,秦逸,我就知,你从来就是最的!”
是的,这本书存在许许多多的错别字,我平时打字,用得是搜狗拼音输法,但是我不得不说,搜狗输法真的有混。输法都是有记忆功能的,对吧?比如一个词,你多用几次之后,它的位置就到第一位去了,但是搜狗拼音输法的记忆功能是这样,那个词明明就一直在第一个位置上的,但是某一刻,它突然莫名其妙的就到后面的位置上了,而你却没注意到,“啪”,将第一个位置上的那个词打上去了,然后,我这人又没有修改的习惯……于是,悲剧了……了……。一直想将搜狗输法换掉,然而我悲剧的发现,我的电脑上换不了,换上别的输法,无论怎么,它就是不显示。
灭,也是源于此!
我自己平时也会认真去看这本书,同时也会认真留意读者们的评论。这本书最开始,受到相当一分读者的疯狂追捧,只是后来由于原因,许多读者跑路了。当然,不你是跑还是留,我都会持写完它,并且尽量将它写彩。
整整两年多,嗯,好像是将近三年……终于将这本书写完了。
“那还用说吗?混沌王已经被我斩杀了,剩的,给你们了!”
谢谢!
更远,纳兰秋这个天间,最为聪慧的女,正率领着大批的人类者,疯狂地朝这里杀来,势如破竹……
秦逸回望了望,一笑,心中暗叹一声:“这一次,总算可以回去,和我的那些未婚妻们,好好的共赴人生妙境了,雨均沾……只是,不知我的雨够不够,唉,这是个苦恼的问题!”
所以,新书,我不会采取这愚蠢的写法了,当然,轻松的风格,血的打斗,斗智斗勇,大规模的战争等等这些元素,还会保持。
“……”
龙炎朗声笑。
所以,你会发现我的书,与你们平时看到的一般的玄幻小说有稍微有所不同,它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杀怪升级,看到敌人就稀里哗啦的冲上去啪啪打脸,你会在我的书上,看到大量的搞笑段,同时在许多细节上,基本上都是走心的。我不会让一个主角,莫名其妙的就无敌了,无论何时何地,再的敌人现,只要主角上去,保准稀里哗啦两三搞定,我觉得这不符合逻辑,人不会无缘无故的大,一定要经历。
风姿绝世的樱帝,也是笑不止,分明是喜极了。
你若信我,我必奉献给你彩!
“哈哈,秦逸,你总算将九州刀的第十篇,领悟来了!”
坦白说,我写这本书的过程,是一个愉快的,享受的过程。所以,我也希望我的书,能够带给大家愉快,享受。
“呵呵,哥哥真!”
仙古诸神与混沌族三十六位护法的战斗,因为混沌王已经陨落,三十六位混沌护法阵脚大,仙古诸神,已经占尽优势!
苍狼望月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