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方晚低亲了一它的小脑袋,小狗伸她的手指。
“哦?为什么?”
小狗“汪”的一声从书房传来,两个人的目光被引过去,它跑了来,四条在光的地板上各跑各的,没刹住车,一撞在温华的脚上,把自己给撞翻了。
温华:“听过,很多人觉得很动。而你觉得很讽刺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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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他第一次见到她时不也是这样吗?
“你没听过郎织女的故事吗?”
温华朝她举杯,喝了一红酒:“我的癖是你,只要是你就行。”
“对啊。”方晚目光直视他,眸覆盖光亮,“诈的怂恿好的郎偷了可怜的仙女的衣服藏起来,害她回不到天上,迫她跟自己结婚生,把她从仙女变成了普通的乡村农妇劳作,然后还要被捧为人的故事。”
果不其然,见他漠不关心,方晚撇嘴抱起小狗抚摸:“指望你当个好爸爸看来是不可能了,还好有个他的妈妈。”
温华无奈地想要踹开它。
温华天生一副多又的眉,夜如涌动在他眸,黑白分明,光潋潋,当他看向你时,你仿佛能从他上看到圣光和这叁玛丽苏小说才会现的东西。
方晚微微歪看他,突然说:“你的喜好真奇怪,我放了那么多盐你都喜吃,就像每天面对一个冷淡得跟死人一样的女人都能起来。这方面真是搞不懂你的癖。”
可是他现在就是这样看着方晚,永远傲而微昂的,火焰在他天险般鼻梁上动明暗界线。
二是太这个人,所以哪怕心里会有微妙的不、嫉妒都会被更包容的所遮掩覆盖,卑微地缩小自己的自尊心以求能够久的陪伴在他边,仅仅是这样就可以。
一是完全不这个人,对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可有可无的漠视状态,不兴趣也不会有任何其他多余的绪,甚至会因为过度频繁地提起而觉得烦人或憎恶。
方晚低笑,筷戳在碗里:“其实我不喜人节。”
她也许是前者,但温华一定是后者。
“是吗……”温华放酒杯,“那你觉得她被‘同化’正常吗?”
方晚又弯眉,尾翘起:“不过织女也被环境同化了吧,回不到家,也上了前这个男人,只能认命了。”
温华沉片刻,尾翘起微妙的弧度,充满诱惑又威压的语调徐徐传来:“那你如果是仙女,你会被‘同化’吗?”
温华嘴角笑,薄轻抿红酒。
“那么……”温华眯起眸,“你有打算给我们的儿起名字吗?友提醒一,我们一辈从从青,当然,你也可以另外想一个从的字。”
“这已经不是正常或者不正常能够简单说明的事,因为仙女是被‘欺骗者’,在这个不知真相的前提,郎反而是带领她俗世的捷径。”
的动作来当回报。
温华苦笑,一来一直都在吃她的辣椒小鱼,很好吃,炸得恰到好,辣味咸味重些,拌饭吃温华能很快吃完。
当这个人对完全不在意另外一个人的这些过往时,一般来说会有两况。
方晚瞥了他一,笑着举起小狗,就像《狮王》里拉飞奇举起辛一样:“那…叫清闲吧。希望你一生清闲。”
他对这个小东西没有任何的恻隐之心,把它带回来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它足够简单,弱小又脆弱的生命,还有引人怜的相,很容易引起方晚为女人心的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