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书墨觉得自己这几天肯定是疯了,不然为什么他想象中的住院会很无聊枯燥竟于现实全然不符,他每天一醒来只要看见顾未央在眼前,心情就会是抑制不住的好。有时候顾未央去食堂买饭排队久了,他就会一直盯着窗口看,直到她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视线里,才会收回自己的目光。
但程书墨还是把它归结为在陌生的城市里,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程书墨,吃饭喽!”就在程书墨出神的时候,顾未央的声音愉快的从门口传了过来。
程书墨立马就床上坐了起来,然后将方便餐桌摆好,“今天吃什么?”
“红烧猪蹄,土豆牛肉,小白菜,虾皮紫菜汤。”顾未央一边小心翼翼的将它们拿出来摆上一边说道。
“又是猪蹄?”程书墨露出了绝望的神情,“自打你来了之后,我每天吃的最多的就是猪蹄了。能换一个吗?”程书墨竟然用讨好的表情望着顾未央。
但是顾未央竟然毫不犹豫的拒绝掉了,“吃什么补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
“我又不是猪。”程书墨委屈的说道,顾未央都惊呆了,于是直接将自己的脚抬了起来,“不然你直接啃我的?哈哈。”
程书墨竟然无言反驳,“好了。快坐过来吃饭了。”
“我觉得这医院的食堂可真好吃。”顾未央一边吃一边感叹着。
“那你多吃点。”程书墨笑着夹了一大块猪蹄放到顾未央的碗里。
“我不要……我减肥。”顾未央看着程书墨,却遭来他一瞪,于是只能赶紧结束自己想把猪蹄夹回他碗里的想法,低头啃了起来。
“猪蹄含有很多胶原蛋白的。所以你也应该多吃一点。瘦不瘦的不重要。”其实尾巴上还有一句“因为我都喜欢,只要是你”,程书墨犹豫了下还是没有说出口。
“知道了嘛。”顾未央点了点头,很是乖巧。
“一会儿吃完饭,你推我出去散散步?”天是越来越冷了,但程书墨还是想出去感受感受,冷风的冰让人清醒。
“好啊。不过我可能得穿你的羽绒服。风太大了。”
“嗯。好。”
顾未央觉得自己真的是太容易满足了,当她套上程书墨的外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闻到上面熟悉的味道后,竟然有种想要泪流满面的赶脚。
只有老天和自己知道,在没到北京来的这么多天里,她是有多么想念这样的味道。
其实医院提供的有电动的轮椅,病人只需要按按钮就行了,但顾未央还是选择了必须要人推的,并且没有告诉程书墨。这是她的一点小私心。
“小心点。坐稳了吗?”顾未央一边将程书墨扶了上去一边问道。
“好了。走吧。”
“等下。把我这件黑色的长针织毛衣搭在你的腿上。”顾未央不等程书墨拒绝就强行盖了上去,有伤就有凉,晚上帮着程书墨用毛巾擦腿的时候,她明显感觉到他那只伤了的腿皮肤的温度要凉的多。
“走啦。这么浮夸。”程书墨虽说语气很是嫌弃,但眼神里却是满满的暖意和幸福。
室外的风吹的哗啦啦的,就像是拿刀子在人裸露的皮肤上在生生的割似的,程书墨似乎一点儿都感受不到似的,“顾未央,你喜欢北京吗?”
“你喜欢我就喜欢咯。”顾未央笑了笑。
“这么没有原则的吗你?”程书墨被顾未央的回答逗的笑出了声。
“我拿原则干嘛?我只要你。”顾未央完全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这么轻易的就对程书墨说出如此撩人的土味情话,关键是她还一点儿都不觉得别扭,可能情到深处所以更坦荡?顾未央想。
“顾未央,你还要不要脸的?”程书墨转过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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