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记得——不敢忘,忘不掉。”沈珠曦吓得连连摇。
沈珠曦眉一:“是风神飞廉——不是镰刀。”
他现在将目光独留她的上,但谁又能知,他的有独钟能保留多久?
空气里飘散着不知名的香,七八岁的卖童手挽一篮桃和海棠之类的木枝条,大声沿街叫卖。
两人在路边叫了一辆车,乘着来到彭城县最为繁闹的瓦。
李鹜神满意:“那就好。”
“什么武将,老是文武全才。”李鹜说,“这次召镰刀,我作了一首诗叫求风,记得给我抄录来,以后我要收诗集的……你还记得吗?不记得我再……”
“有什么不好的?”
“我不也要陪他们打?”李鹜,“要想他们使十分的力,我就得先使十二分的力才行,这些兵,其实和地痞氓没什么两样,调/教他们的方法都是一样的。”
一声呼唤让她回过神来。
她不相信男人,也不相信作为男人的李鹜。与其去祈求一件万中无一的好事发生在自己上,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抱任何希望。如果他能找到其他喜的女,她会乐见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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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姑娘似乎对他有男女之意,李鹜似乎没有察觉,也或许察觉了,但是毫不在意。
她用笑容抑压泪的冲动,装作若无其事的样:“我在想,刚刚应该在布庄多看看的,快要夏了,你们三兄弟也需要准备几度夏的轻薄衣裳。”
她明明是这么想的。
沈珠曦犹豫半晌,忍了咙的疑问。
“沈呆瓜?”
耍大刀的,玩戏法的,作傀儡演傀儡戏的——各式各样的手艺人活跃在人声鼎沸的瓦里。
李鹜连李青曼都不屑一顾,看不上王姑娘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她没有见过真正的有独钟,所以也不相信世上有真正的有独钟。
香,心铺的油酥香,刚锅的面条香,香气织在一起,构成闹市特有的气味。街角落,一个卖饴糖的男正拿着小锤小钉,从菜板大小的淡黄饴糖上敲糖块。
“王姑娘是你上司的女儿,你对她这般不留面,她会不会……”她言又止。
“这理许多老将都不一定懂,你或许是天生的武将。”沈珠曦钦佩。
沈珠曦不由自主笑了起来。
沈珠曦努力避开旁的人,犹豫:“……我们就这么走了,这样好吗?”
人来人往的街上,李鹜牵着沈珠曦的手,穿行在拥挤的人群中。
人是会变的,男人更是会变的。
“男人要那么多衣裳什么?”李鹜挑眉,“你不用他们,雕和雀如今整日在驻所打,你要是真给他们准备好衣裳,没两日就破成乞丐装了。”
“它镰刀还是飞廉——能风的就是好廉。”
但为什么,只要一想到未来会有另一个女人取代她如今的位置,得到她现在拥有的一切——她会睡在李鹜旁,会在生辰那天吃到李鹜亲手的寿面,会在无助迷茫时候得到李鹜的鼓励,为什么她就心痛如绞,酸涩直冲眶?
“那你呢?”沈珠曦问。
被辜负的万千女,谁不是一开始就以为自己是对方的有独钟?
无论是容貌、才智还是心计,李青曼都胜她一。
“你在想什么呢?”李鹜低看着她。
“老还怕她几耳边风?”李鹜不以为意,“她有把柄在我手里,要怕,也该是她怕我大风——我可是成功召唤过镰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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