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选自老子《道德经》第十四章
在曹雪琴著的千古奇书《红楼梦》中,曾描绘过一个太虚幻境,恰恰就是老子所说的这三种境界。而《阴元符录》中记载的“虚幻之境”与之大同小异,只不过后者可能有惑乱心智的作用。
从最后一个进入幻境的赵金昌进了精神病院,以及那只呆呆的野兔可见一斑。
事实证明,王双宝的大姐王大妮年龄大心思也密。正当他们饥肠辘辘之时,王大妮的妯娌张艳就冒着雨送来了饭菜。
“师傅,您觉得这虚幻之境究竟是哪件邪物造成的?”王双宝穿了大姐夫赵诚的衣服,略显肥大,看上去有些滑稽。
“第十一个,幻镜。”有吃有喝,袁士妙听着屋外的雨声,莫名的轻松。
“会不会搞错了?”梁小慧实在不想再回那里去了,“那里根本没什么虚幻之境,只是谢仓实在胡说八道。”
“不,”袁士妙小口抿着白酒,“我想通了,虚幻之境就在我们今天见到的那两株松树之间;而血族邪物-幻镜就在那条裂缝之中。”
“可是今天的罗盘上没有任何反应啊。”梁小慧还在反驳。
“那是因为那只兔子。”桌上刚好有盘炒兔肉,袁士妙夹了块放在嘴中,慢慢咀嚼,“那只兔子先进了幻境,所以就消失了。”
“什么意思?”梁小慧完全不理解。
“难道是说,”王双宝恍然大悟,“这个虚幻之境一天只能进入一次?不管是人还是动物?”
“怎么可能,”梁小慧强词夺理,“那蚂蚱呢?小鸟呢?还有那些苍蝇、蚊虫,天天在那里飞来跑去的,幻境还不用开了呢。”
“我感觉,”袁士妙感觉兔肉味道不错,又夹了块,“那里只对较大一点的哺乳动物起反应。比如人类,至少是兔子。”
雨势渐小,王大妮的妯娌张艳去而复返,手里又拎着食盒:“哎呀,大妮怕你们吃不好,又让我炒了两个菜……”
“有劳大姐了。”袁士妙拱拱手表示感谢,“对了,你们村子的赵金昌原来是干什么的?”
“你说那个疯子啊,”张艳将食盒打开,从里面端出两盘菜来,“那是个怪人,不好好种地,光想着发歪财。不是挖什么老树根,就是去河沿淘什么奇石,不务正业。”
“大嫂您太客气了,菜太多了。”王双宝和张艳儿子年龄差不多,但是论辈分得跟着王大妮一样称呼。
“早上你大姐走的时候还在夸你呢,”张艳轻轻拍拍他,“说你能挣钱,又顾家。昨天还治好二妮家的孩子呢。”
“那都是师傅的功劳。”王双宝脸红了。
“赵金昌是怎么疯的?”等他们客套完了,袁士妙才插话进来。
“说来也邪性,”张艳拢了拢头发,“大概十年前,赵金昌去了南边的老林子,说是去找什么灵芝。回来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精神焕发的,说自己去过天堂了。奇怪的是,从那之后,这家伙干什么都顺风顺水的,真赚了些钱。还许下一门亲事,差几天要成亲的时候,突然疯了。”
“疯了?有什么表现?”袁士妙放下了筷子。
“说疯话,然后就是整宿整宿的不睡觉,满村子的跑,胡言乱语的。”张艳把桌上的菜调换了一下位置,“咋治也治不好,后来只好送精神病院了。”
“胡言乱语?都说了什么?”袁士妙问得很详细。
“说什么西天大魔快要出世了,马上就要拯救苍生什么的。”时间久了,张艳也记不太清楚。
“西天大魔?”梁小慧皱眉道,“什么鬼?”
“我也不知道,”张艳呵呵一笑,“就是这四个字记得准些。”
“赵金昌还活着吗?”王双宝又问了一句。
“活着的,”张艳捂嘴笑道,“年前我碰见他二叔,说他在精神病院里过得不错,好像是一帮神经病的头儿呢。”
幻镜是血族的十三圣器之一,那这个所谓的“西天大魔”很可能与血族有关。
“会不会指的是邪神该隐?”张艳走后,王双宝第一个想到了这位大名鼎鼎的邪神。
“有可能。”袁士妙忧心忡忡的道,“我们第一次和他交手,他是附在了谢成功的身上;后来附在了谢蔷薇身上;回到中州之后又附到了卢安康的身上。这说明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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