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量,几乎认不是她了。
“你来啦!”
程归雁也看见了他,脸上立时一亮,扶着一个姜黄的小行李箱走了过来。
“好家伙,你这……我都想拉你去篮球场后边的小树林里谈恋了!”
许博好不容易忍住去抚摸她秀发的冲动,借着嘴利索,使劲儿往人上来回的扫描。
程归雁的只比祁婧略矮,上的线条也没有那么突兀,可惹火的程度却丝毫不逊。
休闲款的白衬衫相当宽松,但前依然胀鼓鼓的无法忽视。松开两粒纽扣的领里,沟的尽有一个特别腴沃的小窝,每撩过一都像要被去似的。
仔也是直筒的宽松款,但仅限于而已。丰熟翘的几乎要把仔布的线都绷开了。盈盈一握的小腰里,浅粉的细带用上了最后一个扣儿却仍未系,不过是个装饰。
不知哪位先贤说过,女人上最好的装饰是她的肌肤。
在这扑面而来的香风里,最惹的还是她莹白如玉,酥腻如脂的肌肤。
许博亲近过的女人里,要说起肤够不够白,祁婧自然唯有服气的退避。她的肌肤像抹了一层荔枝,胜在泽和细,一怕都是甜的。
肤质最细腻的,当属李曼桢。她的抚摸起来,像打了蜡一样不留手。江南的山山滋来的好肤,白得像的瓷。
与阿桢娴静敛的瓷白不同,莫黎的上则如同覆了一层薄薄的清雪。无论在五彩夺目的聚光灯,还是在大红锦缎铺就的床上,她都是最耀最贵的存在。
白到透亮的肤质经常让许博生清瘦的错觉,其实,抚摸上去才明白,不但致弹手,分量十足,还总是的容易汗。
冰肌玉骨四个字用来形容她,应该最恰当。
而与两人的细致和清透不同,程归雁的肤给人的觉不是透亮,而是自然生光的。什么叫玉温香,什么叫弹可破,在她上都不足以形容那份酥腻而纯净的质。
她的白,有一不可沾染的天然洁,又透着一派温柔的鲜活生气。
“好啊,拉啊!你拉我就去,奉陪到底!”程归雁笑靥如,轻巧自然的挽起男人的胳膊,朝值机柜台走去。
“你是叁的校学,我是初叁的鼻涕虫,我怕打不过你!”许博继续贫嘴。
程归雁俏脸一板,半真半假的嗔:“哼!你不会嫌我老吧?”
许博侧夸张的瞄了一那诱人的领,“确实发育得早了儿,不太像中生……你肯定复读一年了吧?”
“那你这么才初叁,留了多少次级啊,早就拿到份证了吧?敢不敢给看看?”说着,朝许博摊开纤白的手掌。
许博一直觉得,程归雁的手堪称一双到极致的艺术品。由这双手接生来的宝宝,如果是男孩儿,恐怕刚落地就要起。
份证本就是要示的,便给得很。许博往她手心里一放,顺便了葱段儿似的手指。
程归雁睫一颤,看了份证一笑了起来,“原来你比Monica还大两个月呢!”
“Monica?”
“就是莫黎。”程归雁把两张份证摞在一起,递给值机小哥,“我们在密歇认识的,Monica是她的英文名字,叫惯了。”
“她倒是会偷懒的。”许博珠一转,“那你的呢?”
“你猜猜看?很好猜的!”
程归雁把两张份证连同登机牌一起放包里。
“那我上哪儿猜去……”
两人边说边往安检走。许博虽然抗议,还是迅速搜索起所知不多的外国女明星的名字:“凯特?妮可?嘿嘿……丝儿?”
看着程归雁被逗得越来越憋不住笑,许博忽然灵光一闪:“我猜到了,安娜!”
程归雁笑着摇,“是Anna。A-n-n-a,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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